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(修订稿)
      2021年12月18日

第一章 总则


     第一条 为落实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20〕7号)和《“十四五”时期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建设规划》(中示区组发〔2021]1号),进一步优化支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,推进中关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先行先试改革,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,打造世界一流企业,有力支撑世界领先科技园区和创新高地建设,制定本办法。详见附件:
 

附件: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支持资金管理办法(修订稿)